“亲爱的孩子:一路走好!别害怕,上帝爱你!”香洲区乐园路,石子将一张纸条压在路边角落,四周围绕着心形的红色蜡烛和康乃馨花束。日前,珠海一名11岁女孩不幸被高空坠落的玻璃砸中夺去生命,引发全城关注。(6月21日《南方日报》)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各地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在土地资源总量有限的情况下,城市“向上生长”就成为满足人们住房需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最优选择。凡事有利也有弊,高层楼宇在给市民带来舒适生活的同时,高空坠物也严重威胁着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高空坠物的来源广泛,阳台的花盆、脱落的瓷砖、陈旧的墙体、生锈的空调架都可能成为“空中来客”。此外,部分高空住户文明意识淡薄,向外抛掷杂物的现象也比较常见。强化道德教化,严惩蓄意抛物,也许可以将控制高空坠物的人为干扰。但由于自然风化、房屋质量等原因而产生的“空中隐患”,仍是摆在城市治理者面前的难点。 其实,治理“空中隐患”并非无章可循。按照现行的房产政策,业主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之前,必须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一旦因房屋质量而发生“空中隐患”,物业完全可以启动维修基金,修复公共设施,维护小区安全。然而,现实情况并非如此。有的城市维修基金累计缴存多达几十亿元,而支出却寥寥无几。理想与现实的差距,让人们不进反思,为何资金总是趴在账上? 关键就在于支出门槛过高。当前各地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大多规定,支出需遵循双三分之二原则,即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当今社会生活快节奏,业主之间普遍缺乏有效交流,对于没有高空坠物“切肤之痛”的人来说,难以迅速在“事不关己”的问题上达成广泛共识。况且,许多小区有不少空置房、候鸟房、出租房存在,征求这部分业主的同意更是难上加难。 治理“空中隐患”,还要在盘活维修基金上下功夫。只要适当降低支出门槛,强化公共政策的公益属性,充分发挥维修基金应有的功能,就能把头顶上的安全隐患降到最低。(南方网陈振) |